第四章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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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招生信息十公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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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會的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所在?。ㄗ灾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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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在各省(自治區)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各?。ㄗ灾螀^)規定的投檔方式進行調檔。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調檔比例在各?。ㄗ灾螀^)規定的調檔比例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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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錄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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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實行按專業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按文化總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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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實行按院校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按照“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即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專業。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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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下一階段征求志愿。錄取原則與第一階段錄取原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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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錄取期間,有關信息均會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錄取結果在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招生網站查詢公布,并發放錄取通知書。請有關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暢通(聯系電話以考生報考時填寫的聯系方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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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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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綜合分出檔的省份,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定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出檔分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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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非綜合分出檔的省份,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定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以下計算公式得出的綜合分(綜合分相同時,按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從高到低錄?。?/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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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術類各專業: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x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x(高考文化總分÷省級專業統考總分)x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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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演類各專業: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x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x(高考文化總分÷省級專業統考總分)x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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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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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五官端正,膚色好,面部、頸部及手部無明顯疤痕、斑點等,身體健康,身材勻稱;凈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無色盲、色弱,女生矯正視力e字表4.7以上,男生裸視e字表4.8以上(或治療后達標);口齒清晰,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慢性病和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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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凈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以高考體檢表為準);視力要求:無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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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以上專業的考生,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學校將有權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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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體原因不適合今后從教職業要求的考生不宜填報學前教育及早期教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