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1.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監督2020年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錄取規則:
(1)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2)福建省和浙江省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錄??;其他招生省份專業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即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按分數排序首先錄取到第一志愿專業,如第一志愿專業錄滿,則再依次錄取到第二、三志愿專業,以此類推;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已錄滿,有填寫“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
藝術類考生按考生所屬地考試院投檔分依次錄取。
(3)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身體健康狀況良好,體檢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忌胄:筮M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本院將報福建省教育廳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4)各專業招生均不設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5)錄取期間,請考生及時關注省考試院及我院招生信息網,并保持手機暢通,我院將盡可能通過考生報考時填寫的聯系電話與考生加強溝通聯系。經省考試院核準,錄取工作結束后我院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