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1、藝術類專業
按照公布的各類《同濟大學2010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確定的錄取規則執行。
2、非藝術類專業
①同濟大學原則上在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確定考生投檔的比例,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計劃按有關政策補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②各省按照規定投檔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加上我校政策加分后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實際招生計劃數劃定同濟大學的錄取線。
③在專業錄取時,同濟大學認可各省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但根據教育部加分不得超過20分的規定,對加分值超過20分的一律認作20分;不認可未經同濟大學選拔的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的加分;照顧性加分(如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等)最多認可10分。
④同濟大學專業錄取規則是按高考投檔成績加上我校政策加分、并對各省高考加分優惠按照如上③中規定進行調整后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間的級差分依次為2、0、0、0、0,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愿錄取結束后,再對未滿足專業志愿考生進行調劑錄取。
⑤總分相同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總分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豢偡窒嗤?、專業志愿順序相同且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理科錄取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錄取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⑥同濟大學外語類專業只招高考英語科目考生。
⑦錄取德語專業的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面試,不適合者調整到其他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