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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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及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等素質,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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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確實無法滿足時,錄取進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若所填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凡服從專業調劑的,將由學院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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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專業對單科成績、外語語種沒有特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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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專業對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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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