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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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關精神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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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類專業錄取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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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時,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綜合成績按省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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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試院相關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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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