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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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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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本部按北京市物價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準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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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學費標準:(1)地質類(含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工與制藥類(含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化學工程)、油氣儲運工程、地球物理學類(含地球物理學、勘查技術與工程)、海洋油氣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和英語專業為5500元/(生·學年);(2)機械類(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器人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應用化學、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數學類(含數字與應用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安全工程專業為5200元/(生·學年);(3)經濟學類(含能源經濟、金融學)、工商管理類(含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為5000元/(生·學年)。預科生預科階段學費為5000元/(生·學年)。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前學費統一按大類最低學費標準的專業收取,分流后按實際專業學費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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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斠佬^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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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學費標準:(1)資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計算機類(含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機械類(含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油氣儲運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能源化學工程、統計學專業均為3500元/(生·學年);(2)俄語、英語專業為3800元/(生·學年);(3)會計學、經濟學類(含經濟學、金融學)專業為3200元/(生·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