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符合國家高考報名條件,參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黑龍江省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報專業志愿順序確定錄取專業,對于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數、語、外單科成績順序進行錄取,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原則執行。
一、投檔比例
按照各省招生辦制定的投檔比例接受投檔。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據省份模擬投檔情況,調閱考生檔案。錄取時,學院可以根據報考的生源數量情況對各省、區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二、專業志愿的調劑
學院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定,按照學院在生源所在地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及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處理。
三、招生專業體檢要求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院專業培養要求,考生符合國家制定的體檢標準。學院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