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獎助貸措施
1、獎學金設置:
(1)優秀學生獎學金:根據學生綜合測評成績評定,獎勵面10%,600元/生.年。
(2)專業獎學金:凡農、林、牧、地質、礦產專業及少數民族班學生均享受,600元/生.年。
(3)單項獎學金:學生在全國、省、市或學校舉辦的各種比賽活動中獲獎,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貢獻者可獲該獎,獎勵金額不等。
(4)小島獎學金:日本友人小島先生贊助,用于獎勵優秀學生,500元/生.年。
(5)國家獎學金: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國家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勵金額8000元/人。
(6)國家勵志獎學金:根據《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獎勵比例占在校生的4%、獎勵金額5000元/人。
(7)國家助學金:根據《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比例占在校生的28%,獎勵金額:一等助學金3000元/人,二等助學金2000元/人,三等助學金1000元/人。
2、貧困資助及特困補助:為幫助學習成績良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學業,由政府、社會和個人提供,設立了民建西旺教育助學金、新長城助學金、香港碧明德助學金、困難學生伙食補助金等多種助學金,資助金額:500-3000元/人。
3、助學貸款與勤工助學
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速人才培養,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采取的一項重大措施。根據有關政策,我校設立青海大學學生資助辦公室,制定了《青海大學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細則》,學生入校取得學籍后,沒有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學生可向學校提出貸款申請,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貸款有關手續。
勤工助學是培養教育學生和解決貧困生困難的又一個重要途徑,根據教育部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大學勤工助學管理條例(暫行)》。通過與校內外各有關部門進行聯系與溝通,不斷擴大勤工助學范圍,以創立更多的適合學生從事的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勤工助學,一方面培養學生自強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貧困生在經濟上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