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規則: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為原則,在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學院成立招生紀檢領導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普通類按高考成績達到本校在該地區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的原則進行錄?。▎慰瞥煽兊呐帕许樞驗椋何氖奉悶檎Z文、外語和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按數學、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藝術類以文化課成績達到本校在該地區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錄取時按考生實際分數和所填的專業志愿排序確定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
5、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達到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相關補充規定。新生入學后,由學院進行資格復查,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