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來源計劃
蘭州大學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專業設置、近年來在校生表現和畢業生就業質量等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往年來源計劃編制及執行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預留計劃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按照錄取進度和實際投檔情況安排,用完即止。
第十三條 專業類招生
學校大部分專業實行學院和專業類相結合的模式進行招生。學生入學并學習一段時間后,根據其本人志愿及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屬專業類范圍內分流至具體專業(或方向)。專業類中所含的人才培養基地班進行同步選拔。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
除英語專業僅限中學階段學習英語的考生填報外,我校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制外語語種。
在實際教學中,物理學類、材料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信息學、生態學、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醫學類(臨床醫學類、護理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藥學等)、工商管理類、應用物理學(原子核物理方向)、應用化學(放射化學方向)、核工程與核技術、輻射防護與核安全、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等,以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學習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采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學生應慎重報考上述專業。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要求
各專業的錄取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條 身體條件要求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忌鷳鶕救松眢w狀況,參照相關規定,從錄取、學習、從業和未來發展的角度考量,填報專業志愿。
與色彩辨識密切相關的專業,包括化學類、醫學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材料學類、地理學類、地質學類、農學、生態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應用物理學、功能材料、應用氣象學、博物館學、新媒體技術以及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從學習、從業和未來發展的角度考量,色覺異??忌鷳鶕X異常程度慎重報考。
因口腔醫療器械制造標準的客觀限制,從口腔醫學專業學生學習、從業的角度考量,左利手考生應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一)整體原則
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三)相關科目要求及等級限定
1.江蘇省普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合格要求為A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5合格(按照江蘇省相關政策執行);對江蘇省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生選測科目等級合格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5合格(按照江蘇省相關政策執行);對在江蘇省開展的其他特殊類型招生有關選測科目、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按照江蘇省相關政策和蘭州大學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2.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其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四)加分政策認可原則
蘭州大學認可教育部和各?。ㄖ陛犑?、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對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項目,只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
加分政策不適用于不做分省計劃的特殊招生類型和教育部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明確規定不適用加分的情況。
(五)計劃調配原則
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受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學??蓪⑹S嗟恼猩媱澱{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進行錄取。
對于調增的計劃,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出現生源不足的情況,均及時將剩余計劃從相關?。ㄖ陛犑小⒆灾螀^)調回。調增的計劃不參與志愿調劑或征集。
(六)專業安排原則
不設專業志愿級差,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依次安排專業。當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
對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按照相應?。ㄖ陛犑?、自治區)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
護理學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調劑,入校后不允許轉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錄取填報該項目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許轉專業。
(七)綜合素質評價
填報蘭州大學的進檔考生,在執行專業安排原則的基礎上,在同分且同位次的情況下,可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突出的考生。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
(八)特殊類型及各類專項計劃招生
有關強基計劃、藝術類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港澳臺僑招生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蘭州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學科復合型人才培養
為不斷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不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蘭州大學自1990年起設立國家和省級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開展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學科人才培養改革探索。2009年,蘭州大學成為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高校之一,2020年成為實施強基計劃試點高校之一。在長期探索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基礎學科拔尖人才選拔培養的創新機制和模式。本著寬口徑、厚基礎的培養原則,為進一步完善學生知識結構,提升學生綜合素養,在部分專業實施雙學位培養,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均設有輔修專業、輔修雙學位課程模塊,鼓勵學生跨專業、跨學科修讀。
(一)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
萃英學院是蘭州大學為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本科拔尖學生培養模式創新的榮譽學院,是拔尖學生自主學習、個性發展、成長成才的重要基地,是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試驗區。萃英學院每年春季學期面向全校一年級學生公開選拔,以培養未來國際一流科學家、領軍人才為目標,其選拔更加注重志向、興趣和綜合能力。學院設有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人文學科(文史哲)5個萃英班,每班每年級20人左右,按照“三制三化”(導師制、學分制、書院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模式培養。
學生進入萃英學院學習后,立即加入導師團隊,并可申請“萃英創新基金”,開展科研實踐;以小班教學為主要授課方式,鼓勵學生質疑,強調師生互動;注重學生個性化發展,在培養方案中設計有自主選擇模塊,包容學生的多元志趣;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