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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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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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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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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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我院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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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 %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設立了校內獎學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難學生幫扶資金,建立了孤殘學生幫扶與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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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施精準幫扶,學院每年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走訪慰問計劃,為其發放慰問品。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學生專業及個人能力,設置大量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通過參與勤工助學獲得資助,減輕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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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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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