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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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公開、公平、公正錄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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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新生入學后,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醫護類專業因教學及就業的需要,報考學生應身體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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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學院擬面向四川、重慶、云南、西藏、貴州、陜西六個?。ㄊ?、自治區)招生,招生專業及計劃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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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學院在錄取時將遵循平行投檔原則,由高分到低分、綜合考察、擇優錄取。在專業錄取上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結合專業計劃和考生報考志愿進行調配,考生在填報時建議按照自己意愿填報兩個以上專業志愿,并服從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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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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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對男女考生和應往屆生一視同仁,對各相關學科成績不作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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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對填報我院志愿的考生,投檔錄取時執行所在省(市、自治區)加分投檔或降分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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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報考我院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須提前參加我院組織的統一面試,合格后方可填報。面試地點為學院高新校區,面試時間以學院網站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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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所有錄取新生進校后將進行資格審查,若有與錄取信息不符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凡在我院規定報到截至時間15天之內,未到學院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的學生將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