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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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辦法,并負責按照當年的招生錄取政策處理與之相關的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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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省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學科競賽獲獎者”及有文體特長的考生,在同等情況下予以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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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執行省內為鼓勵考生德智體全面發展而制定的各項“加分投檔”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專業確定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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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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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體檢標準:女生低于1.58米、男生低于1.68米的考生請慎報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行社經營管理專業;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請慎報工業設計、建筑室內設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包裝策劃與設計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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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有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且對往屆畢業生和應屆畢業生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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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專業志愿錄??;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依此類推;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調配到還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學校有權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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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對口高職專業錄取原則:按總分排序,第一志愿優先,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配到同類別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學校有權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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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院嚴格執行各生源地的各項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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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對已錄取的考生不退檔、不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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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生錄取期間,將在本院招生信息網的《錄取查詢》中及時公布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