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規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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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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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 除助產專業只招女生外,其余專業不限制男女錄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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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 體檢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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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 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學校開設英語課及日語、韓語等選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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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投檔成績相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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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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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優先錄取文體有特長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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⒍ 所有專業無分數級差,也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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⒎ 按“專業清”的辦法進行錄取。對各輪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專業順序和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不能滿足專業志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則錄取到未滿計劃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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⒏ 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口齒清晰、聽辨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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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軌道交通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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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