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規則:
1、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執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關政策,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調檔比例: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 原則控制在 105%以內,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ㄊ小⒆?治區)原則控制在 120%以內。
3、對于進檔考生,藝體類專業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余類專業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4、專業錄?。何以轰浫〔捎?ldquo;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辦 法。對已經投檔的考生,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如我院第一專業志愿完成招生計劃,則錄取結束;如我院第一專業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剩余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依此類推,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如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按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剩余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若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作退檔處理。
5、錄取照顧政策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后總分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與其他無加分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同等對待。
6、在總計劃不變的情況下,可調劑各分專業計劃。
7、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我院外語只提供英語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