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在自治區招委會監督、指導下,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計劃。
第八條 對于考生填報的志愿,我院采取“專業志愿清”的原則,即在考生滿足錄取條件的前提下,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調檔比例120%。如高考總分出現平行分時,各科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分數排序,擇優安排錄取;
第九條 對于加分、降分的考生,我院在錄取時均以投檔分數為準,平等對待。
第十條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空中乘務、酒店管理(航空服務方向)專業考生要進行入學前面試,面試要求如下:
⑴、身高:女生163cm-172cm,男生174cm-182cm;
⑵、五官端正、體型勻稱、膚色好;
⑶、身體裸露部位(面部、頸部、手臂等)無明顯的疤痕和紋身;
⑷、視力:雙眼矯正視力(E形表)上不低于4.8;
⑸、口齒清楚,中、英文發音準確,聽力正常;
⑹、無精神病史、無肝炎病史、無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