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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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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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指標,德智體全面衡量的錄取原則,擇優選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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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檔比例: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劃定的投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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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政策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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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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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確定其專業。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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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類: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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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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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按其第二、第三專業志愿錄取的順序進行專業調劑,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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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按教育部統一要求與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同時在我院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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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口升學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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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以考生總成績為主要指標,以德、智、體全面衡量考生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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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嚴格執行省招辦有關對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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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辦的規定加分投擋,錄取時承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