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錄取規則。執行《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選考科目范圍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的專業,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統一高考招生: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比例為1:1。單獨考試招生:按考生總成績高低,分類別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比例為1:1。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愿順序錄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錄取,位次仍相同的考生,則志愿順序在前的考生先錄取。
(二)外省錄取規則。
1.學校執行考生所在?。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2.學校對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執行該省份高考綜合改革相關投檔規定;若投檔未滿時,再執行征求志愿。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投檔后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划斈晨忌袑I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三)招生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四)計劃調整: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