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條學校建立了“獎、勤、貸、助、補、減”等多種措施聯動的資助政策體系,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各類獎學金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捐助的專業獎學金等,獎勵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獎勵覆蓋面占學生人數的50%以上。學校開通“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學費的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再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社會助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學業發展補助、特殊困難補助、醫保補貼、就業補助、勤工助學、校園地助學貸款等相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