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
第九條 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 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執行。
第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烏海職業技術學院依據考生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美術類專業統考高職(專科)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相應類別高職(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志愿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檔比例投檔,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
第十二條 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在分專業錄取時,依據考生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于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普通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普通理科考生依次按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數學;對口升學考生依次按專業綜合、語文、外語、數學等成績高者優先錄?。凰囆g類專業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三條 如果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提檔分數線上第一志愿報考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學院接收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的精神,我院認可各省、自治區、招生辦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
第十五條 我院煤礦開采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我院美術(書法)和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招收漢授美術和美工設計類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