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學院所有專業的外語教學和考核均使用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要求:無。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梢圆挥桎浫?rdquo;條款的考生,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九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院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機構監督的原則,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德、智、體、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浙江省及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自治區投檔辦法: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愿順序投檔??忌淮胃鶕锌忌呖伎偡执_定,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第二十一條 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投檔辦法: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語文、數學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錄取,全部相同者則全部錄取。
第二十二條? 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自治區錄取規則:對于進檔考生,依據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規則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進行錄取。即: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夠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并服從專業調劑,將被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三條 專業加試要求:無。
第二十四條 學院不錄取誠信有不良記錄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 學院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法人代表丁金昌院長。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當地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錄取結果查詢渠道、學院招生網錄取查詢及寄發的錄取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