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五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報考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專業的考生,該專業教學語種為日語;報考人物形象設計(中韓合作)專業的考生,該專業教學語種為韓語,其他專業的考生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七條 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條 對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招生省份,執行相關省的規定,接受投檔并錄取。浙江省各專業錄取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報相關志愿,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每一段錄取時,根據考生分數優先原則,對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
第九條 對實行學校平行志愿投檔的招生省份,執行相關省的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接受投檔。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先后按考生分數排序,按照各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各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條 普通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浙江考生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統一劃定的合格線以上,省外考生專業考試成績須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按各招生省份有關普通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規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rdquo;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校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錄取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學籍。
第十二條 專業限制條件
考生在填報志愿前,必須對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十分清楚,明確自己身體狀況所不適宜報考的專業。2020年部分專業限制條件如下:
第五章 學費及住宿費
第十三條 學費按浙江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公布的浙江省公辦普通高職院校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四條 住宿費:按省物價等有關部門頒布的標準執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條 錄取考生須憑錄取通知書至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在報到時將檔案交至我校。新生入學后,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新生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0000元/人、二等獎學金5000元/人、三等獎學金3000元/人,具體見我?!缎律剬W金辦法》;在校生還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普通獎學金、特殊貢獻獎學金和寒窗獎學金的評定;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金、國家貼息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入學和臨時困難補助,以幫助學生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