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辦法
1.凡符合填報志愿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門或教育考試院填報志愿管理平臺系統,填報我院志愿;
2.根據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精神和省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我院根據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個人特長、專業技能情況、平時成績,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關規定執行,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4.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考生語、數、外三門課程的總分擇優錄取;在投檔總分和語、數、外三門課程的總分均相同的情況下,文科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數、外成績(不含附加分),理科類考生,依次比較數、語、外成績(不含附加分);若仍相同,則根據考生的技能、特長和獲獎情況擇優錄取。
5.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所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在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控制線的基礎上,按所在省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錄取,均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藝術類考生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專業總分擇優錄??;在投檔總分和專業總分均相同情況下,優先考慮有技能、特長和獲獎考生。
6.藝術類考生兼報普通類專業,錄取時可視同普通類考生。
7.根據省考試院規定,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我院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進檔考生,按其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錄取,對往屆生、應屆生按照省考試院按照錄取規則同等錄取;
8.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加分后進檔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順次錄取。
9.我院所設專業對男、女考生和應、往屆考生無比例限制。
10.凡被我院錄取的新生,須按通知書規定時限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