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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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錄取的總原則:學校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依據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和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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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調檔比例:根據各?。ㄖ陛犑?、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愿原則上不超過105%,順序志愿原則上不超過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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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錄取操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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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行順序志愿的?。ㄊ?、區),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愿的?。ㄊ?、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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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加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凡按政策規定加分投檔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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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語語種:我院招生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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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的錄取專業按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ㄓ刑厥庖幎ǖ某猓?;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相關科目成績(理工類考生比較“數學+外語”的總分,文史類考生比較“語文+外語”的總分)。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