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 學生參加相關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相關?。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條 對平行志愿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對傳統志愿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志愿優先、按分排序”的錄取原則。
報考我校藝術類(美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相關省份美術類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統一考試,美術專業成績需符合相關省份要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按相關省份公布辦法折算)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時以專業高分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二十一條 各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二十二條 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