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空中乘務專業錄取考生需參加我校面試,且面試合格。
?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
第十四條 藝術類考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自主組織的考核要列出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考試方式、考生需提前準備的材料和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
?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
第十七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取。
?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
第十九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學校根據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招生計劃的1:1.01調檔,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則參考考生的輔助投檔分;對江蘇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學校根據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各省規定的招生計劃比例調檔,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第二十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專業類)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志愿優先(即志愿清)”的錄取方式,同分狀態下優先看輔助投檔分。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需參加本省統一組織的藝術測試聯考,聯考美術專業課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達到本省招生辦統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省內藝術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D級(不合格)不超過三門。
?
第二十一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