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規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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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關招生規定,堅持“公平、公正、陽光、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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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有專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三部委《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師范類專業還應按《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執行,請考生認真查閱,按條件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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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專業志愿優先,同專業志愿分數優先,第一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的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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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藝術類招生專業(包括音樂教育、舞蹈教育、美術教育、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在河北省招生,認可河北省相應類別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執行河北省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同專業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以河北省規定為準)排序進行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若仍相同,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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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早期教育、電子商務專業為校企合作專業,只招收填報專業志愿考生,不填報專業志愿不進行專業志愿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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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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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校認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員會加分或降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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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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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優惠加分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