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報考藝術(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專業統考并合格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八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二條 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根據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尊重考生意愿,原則上按考生專業一志愿錄取并分配專業。
江蘇藝術類??疲佬g)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同分考生按專業成績確定先后順序。江蘇高職(專科)院校(文、理科)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按2020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中同分排序規則安排專業。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對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同一批次其他專業。江蘇高職(???院校(文、理科)注冊入學按照2020年《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江蘇省高職(??疲┰盒W匀雽W試點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及《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注冊入學招生章程》執行。
江蘇省外普通類的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分數優先(即分數清)或志愿優先(即志愿清)”的錄取方式。其中,藝術類專業的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總分均須達到??剖】刂凭€,按照兩者相加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外語語種不限,但我院各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均為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