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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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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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檔原則:學校嚴格執行各?。ㄖ陛犑小⒆灾螀^)的投檔規則和錄取照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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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安排: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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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藝術類(美術)專業錄取辦法:學校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專業統考成績。重慶市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按各省級招辦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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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原則。若其他各?。ㄊ?、區)對錄取原則有明確要求的,學校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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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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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生身體健康標準按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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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除商務英語專業為英語語種外,其余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授課語種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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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專業類招生,專業類招收的學生入學一學期后按我校相關規定執行專業分流。計算機類(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云計算技術與應用)、工商管理(工商企業管理、連鎖經營管理)、旅游類(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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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錄取新生就讀校區安排。我校傳媒與設計學院、開放教育學院學生就讀地點為華巖校區;城市建設工程學院、會計與金融學院學生,大一就讀地點為華巖校區,大二、大三就讀地點為合川校區;其余學院學生就讀地點為合川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