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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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與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及本章程相結合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重要依據,實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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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在政審、體檢合格、考分達到各?。ㄗ灾螀^、直轄市)同批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的110%調閱檔案(江蘇省按103%調閱檔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規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錄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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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并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即看該考生第二專業志愿是否達到專業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忌谒鶊髮I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者,作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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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如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后,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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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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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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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學校錄取的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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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錄?。涸趯I課考試及文化課考試合格的基礎上,設計類專業按文化分加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表演專業按文化課達分數線,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