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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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江蘇省以外錄取新生,按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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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蘇省內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管理平臺,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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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院根據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和高考成績,嚴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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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考生語、數、外三門課程的總分擇優錄??;在投檔總分和語、數、外三門課程的總分均相同的情況下,文科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數、外成績(不含附加分),理科類考生,依次比較數、語、外成績(不含附加分);若仍相同,則根據考生的技能、特長和獲獎情況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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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藝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份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其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必須均達到省控線,并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加文化考試成績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藝術類考生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專業總分擇優錄??;在投檔總分和專業總分均相同情況下,優先考慮有技能、特長和獲獎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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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藝術類考生兼報普通類專業,錄取時可視同普通類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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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蘇省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即按投檔成績高低(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參考選修科目等級,等級高者優先),結合考生專業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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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專業考生不限外語語種,但入學后我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開設俄語課程、公共英語課程,其他各專業僅開設公共英語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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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院所設專業對男、女考生和應、往屆考生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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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對于享受優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規定加分后提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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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凡被我院錄取的新生,須按通知書規定時限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