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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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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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錄取體制,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統一組織,擇優錄取??忌纳眢w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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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學校優先錄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后招生計劃仍有空余時,對缺額專業及其計劃進行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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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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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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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兼招類專業對歷史和物理均可作選測科目;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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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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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文科類和理科類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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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考生綜合素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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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質、公民素質、交流與合作合格;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無D級,單項達到A級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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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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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以高考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專業間“分數優先”的方式順序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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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檔總分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先比較選測科目一,再比較選測科目二,等級高者優先錄?。蝗舻燃壢韵嗤?,則依據報考專業,外語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選理工科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選文史科專業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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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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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填報要求: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不合格(D級視為不合格)科目不超過3門??忌C合素質的要求同普通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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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樂、美術、體育類的專業成績使用省統考分;錄取原則是“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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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音樂類考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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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專業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ㄒ娖胀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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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術考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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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見普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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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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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見普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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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藝術、體育類考生兼報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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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體育類考生兼報普通類按照普通類錄取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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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各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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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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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