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章? 獎、助學金及學生資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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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獎學金:用于獎勵全日制??圃谛W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內的各類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3)校長勵志獎學金4000元/學年(約占在校學生總數的1‰);(4)學校一等學業獎學金500元/學期(占在校學生總數的5%);(5)學校二等學業獎學金350元/學期(占在校學生總數的10%);(6)學校三等學業獎學金200元/學期(占在校學生總數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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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專科在校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其中,國家一等助學金4300元/年、國家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國家三等助學金2300元/年(每年按10個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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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助學貸款: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包括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經政府同意由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和風險補償的助學貸款;②校園地助學貸款是由中央和省級政府共同推動的、由國家指定的商業銀行合作,負責發放的一種信用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后在學校按程序申請辦理校園地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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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學校還按照國家學生資助相關政策建立了學費減免、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貧困生往返家校區間路費補貼、傳統節日慰問、參軍入伍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貧困生求職創業補貼等學生資助項目,并在新生入學季開通了“綠色通道”,確保新生順利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