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一條 各專業的錄取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語語種。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承認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按照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的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辦法確定。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藝術類考生比較美術省統考成績。
第十四條 江蘇省高考錄取執行以下規定:
(1)必測科目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江蘇省規定的填報志愿的要求。
(2)選測科目等級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3)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的安排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確定。普通類錄取時,對于進檔的同分同等級(投檔成績相同且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權重相同)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總分(含附加分)、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成績,理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總分(含附加分)、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成績。藝術類錄取時,對于進檔的同分(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比較美術省統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