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以教育部批準下達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并向社會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準(詳見各省、市、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九條 成都工業學院在招生錄取工作中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認真落實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各?。ㄊ?、自治區)制定的各項加分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主要依據。
第十一條 根據各?。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及各省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對非外語類專業,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1)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2)對于有選考科目的?。ㄊ小⒆灾螀^),我校將依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與考試科目的相關性確定考生應當參加的選考科目。同時,對于具有選考科目的?。ㄊ小⒆灾螀^),除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確定的選考科目成績的總和為錄取依據。
(3)設計學類專業,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