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四條 學校認可生源?。ㄖ陛犑?、自治區)對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進檔考生確定錄取專業(類)原則如下:
1.實施平行志愿投檔,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執行;
2.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3.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4.專業(類)錄取過程中,若出現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優先錄取實際考分高的考生;投檔成績與實考分均相同時,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政策錄??;若生源省份無明確規定,則按如下原則錄?。?/div>
(1)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
(2)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六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1.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使用生源?。ㄖ陛犑?、自治區)藝術類專業本科統考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相應專業省級統考成績達到生源?。ㄖ陛犑?、自治區)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按照考生所在生源?。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政策錄??;若生源省份無明確規定,則按如下原則錄?。簩I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錄??;若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總分仍相同,按語文成績排序錄?。蝗魧I成績、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成績仍相同,按外語成績排序錄取;若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成績、外語成績仍相同,按數學成績排序錄取;若再相同,則看文、理綜合成績。
江西省實行單志愿的音樂學、舞蹈表演小專業錄取,考生須文化上線、專業省統考合格,按小專業成績(不含專業筆試、視唱模唱及專業副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福建省藝術類專業實行“一檔多投”錄取模式,錄取規則: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相應專業省級統考成績達到福建省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專業成績排序錄??;若專業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序錄取;若專業成績、文化成績仍相同,文科按語文成績排序錄取,理科按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2.體育類專業的錄取,要求考生達到生源?。ㄖ陛犑?、自治區)體育類文化投檔分數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政策錄?。蝗羯词》轃o明確規定,按文化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按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當學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數原則上應不低于生源?。ㄖ陛犑?、自治區)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若經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計劃,剩余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八條 國家專項計劃、蘇區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聯招、中外合作辦學、職教聯合辦學的錄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高考綜合改革省(市),錄取辦法按該?。ㄊ校┬赂呖间浫≌邎绦?,考生所填報的專業(或專業類)志愿須滿足學校對該專業(或專業類)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選考)要求。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入學報到,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辦理退錄手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