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
1.學院錄取新生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身體健康條件。
3.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從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專業志愿??偡窒嗤瑫r,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比較考生單科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到計劃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藝術類招生專業,我院認可各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在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各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底擇優錄取,如專業統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我院認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員會加分或降分相關規定.
6.所有考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7.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8.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再根據本專業要求進行面試,面試不合格的考生將調整到其他相關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