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定向培養士官的招收對象為2020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未婚,其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飛行技術專業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民航發〔2019〕75號)規定,須參加招飛報名、民航專業機構體檢及背景調查,合格后方可報考。
第十五條 對考生(不包括報考定向培養士官及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認可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進檔考生原則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確定錄取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相關科目成績作為錄取參考。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ㄗ灾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七條 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不限,入校后教學安排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八條 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則: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通過各省級招考部門的表演類統考或我校組織的表演藝術??迹细窈螅娇蓤罂嘉倚?;考生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所屬生源省份的藝術類??其浫】刂凭€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