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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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總原則: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政策法規及各生源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總分相同情況下,結合考生學業評價和綜合評價情況,對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突出、文體等方面有突出特長、相關考試科目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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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新生報到注冊后所涉招生專業錄取考生不滿25人的,學??蓪⒁唁浫W生先行告知后再調劑到同層次相應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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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各專業均無面試加試和分數級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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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所有招生專業對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錄取時審核考生體檢信息,體檢達不到錄取標準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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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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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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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藝術類考生需參加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并達藝術類相應層次文化省控線。錄取時按照生源所在?。ㄖ陛犑?、自治區)投檔規則由高至低依次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本科按專業成績由高至低錄取,專科按文化成績由高至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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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體育類考生需參加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并達體育類相應層次文化省控線。錄取時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規則由高至低依次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由高至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