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學院在學生處設有學生資助中心,負責辦理相關事宜。
1、學院設一、二、三等獎學金、 特等獎學金和進步獎學金,根據學生每學年德、智、體、美、勞等方面情況綜合評定。
2、根據國家、北京市及學院相關規定,對于品學兼優的學生,經學院綜合評定,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對于品學兼優且家庭困難的學生,經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綜合評定,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4500元/學年或2800元/學年)。
3、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持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材料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
4、對于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貧困證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可以在入校第二學年開始,經本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銀行審批等程序,辦理校園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可貸款總額依據北京市經辦銀行確定。
5、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6、學院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助項目,獎助范圍覆蓋全體困難學生。
第十五條 證書頒發方法
按規定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普通??飘厴I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