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福建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一)本科普通類專業收費標準:48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8400元/生.學年,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4〕183號。
?(二)??破胀悓I收費標準:6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7200元/生.學年,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2〕356號。
(三)軟件高職收費標準:軟件技術專業9000元/生.學年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04〕16號。? ? ? ? ?
?(四)閩臺合作項目(本科)收費標準: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專業15000元/生.學年,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8〕190號。
?閩臺合作項目(???收費標準:市場營銷、物流管理專業10000元/生.學年, 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3〕306號;電子商務專業10000元/生.學年,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5〕307號。
?(五)中外合作項目收費標準:中加合作,會計專業16000元/生.學年, 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4〕202號;中澳合作,會計專業16000元/生.學年, 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3〕285號;中德合作,國際金融專業15000元/生.學年, 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2〕355號。
?(六)住宿費收費標準:學生公寓住宿費按每人900元/生.學年(六人間)或1200元/生.學年(四人間)收取,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1〕448號;連江校區學生公寓1號樓住宿費按每人850元/生.學年(六人間)收取,批準文號:閩價費〔2015〕204號;安裝空調的宿舍每人加收70元/學年(六人間)或100元/學年(四人間),批準收費文號:閩價費〔2012〕299號。
?第二十三條 退費辦法:按《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05〕435號)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