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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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生源情況,按照各?。ㄗ灾螀^)相關政策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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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檔成績調配專業或計算綜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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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對普通文理專業的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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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文理科類實行按專業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按文化總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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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文理科類實行按院校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第一專業志愿按“專業清”原則錄取,其它專業志愿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錄??;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經過以上調配,仍有專業未錄取滿額的,再從愿意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綜合考慮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類型、高中階段綜合素質、單科成績、體檢、特長等情況調配至錄取未滿專業,直至錄滿為止; 所填報的專業都不能錄取,且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為體檢結論受限的,學??梢越Y合其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調配或調劑至體檢結論不受限的專業;若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為體檢結論受限專業,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學校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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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藝術(美術)類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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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藝術類(美術類)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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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建省本科考生:根據一檔多投的規定,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排序,綜合成績=(考生文考總分+政策性加分)×40%+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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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先按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同分時,按考生(文考總分+政策性加分)的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考生(文考總分+政策性加分)的得分相同情況下,按文考單科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文科藝術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順序排序;理科藝術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順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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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建省??瓶忌喊磳I志愿平行投檔規定,分別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成績=(考生文考總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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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同等優先,再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以此確定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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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文考總分加上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莆目间浫】刂品謹稻€、省級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剖〖墝I統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才具有??凭C合分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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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藝術類(美術類)招生文件有明確規定綜合成績(投檔成績)計算辦法的,按照各省文件執行。各省文件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綜合成績=高考文考總分×40%+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60%。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同等優先,再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以此確定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