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錄取工作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監督、指導下,由學院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依據考生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
(二)劃定錄取資格線。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一定的比例劃定各專業參加筆試考生所應達到的最低總分(面試分+筆試分)分數標準,即最低錄取資格線。達到各專業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依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同一類別中第一專業志愿不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錄取,額滿為止。
(三)符合免筆試條件考生面試合格直接錄取。
(四)學院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預錄取名單經5個工作日公示后,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五)擬錄取名單經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批后,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在學院招生網站上公示。
(六)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須在3天內到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報到注冊,過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取消錄取資格。
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考生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再參加全國統一普通高考,錄取學生數據信息由寧夏教育考試院上報教育部備案,學籍信息由學校上報自治區教育廳按普通高考錄取學生進行注冊。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普通高考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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