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條? 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凡在我院就讀的學生,每月每人發放116元生活物價補貼;設置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學金2300元/生/年);院內設院長獎學金(2000元/生/年)、學院獎學金(一、二、三等分別為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和三好生、優秀團員等獎勵;新生入校報到時開辟有綠色通道,確保每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無障礙、無憂入學,避免學生因學費問題而輟學;為家庭經濟困難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在一些特別崗位還能獲得專業技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