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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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錄取現場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考試委員會的政策方針以及生源地高招辦的錄取規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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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學院2020年度共計在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安徽、山東、河南等7個省市自治區安排計劃1520人,各地區錄取批次、調檔比例以當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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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考生的外語語種不限。本院除英語外無其它語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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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符合國家教育部規定的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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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不執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錄取過程中當考生第一志愿專業錄取滿額時轉錄其第二志愿專業。志愿專業均已錄滿時,同意調劑者,調劑至院內其它專業。不同意調劑的考生退檔后轉入后續志愿或院校間調劑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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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不低于當年該省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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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當專業報名人數嚴重不足時,已報考考生經征求意見后可調劑至其他志愿專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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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體檢信息表明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報考園林技術、園藝技術、畜牧獸醫類、食品檢驗類、藥品生物技術類專業;患有傳染性疾病或病毒攜帶者不宜報考食品類專業。體檢標準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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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我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殘疾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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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考生應依據高考招生政策獨立填報志愿,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于考生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本校的錄取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