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
第十條? 普通類、單列類進檔考生按照“分數清”原則錄取,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文科考生按照語文、文綜、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理科考生按照數學、理綜、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民語言類、雙語類進檔考生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到低優先安排專業,語文成績相同按照數學、文綜/理綜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三校生普通類、單列類進檔考生按照語文、數學、政治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并分配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優先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訂單式培養專業優先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兩個應用型本科專業錄取原則:分數優先,且對填報同一專業名稱的??茖I和本科專業的同一考生優先安排本科專業。
高職擴招參考上述錄取原則錄取。退伍軍人、新型農民工、城鄉失業人員等社會類考生,在高職擴招錄取前如獲得過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或自治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一、二等獎獲得者,則直接錄取。
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將由學院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則做退檔處理;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遵照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按當地省、區、市相關規定執行的同時,在錄取過程中參照上述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一條? 考生身體健康條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41號令執行。
第十二條?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無應往屆之分。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外語授課時以英語教學為主。
第十四條? 單獨招生、直升專的錄取分別按照新疆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直升專實施方案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時須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持錄取通知書到學院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及時向學院請假。未履行請假手續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錄取手續和程序以及所獲得的錄取資格真實性是否合乎國家有關規定、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和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藝術類錄取新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院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院將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