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
第十條? 學校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20年相關政策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
第十一條 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高招委)確定的錄取方法、投檔原則及投檔比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
1.浙江省內考生學校按高考綜合改革試點辦法進行錄取。面向普通類計劃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
?
2.對于沒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至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當投檔總分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優先順序為:普高文科考生為語文、數學、英語;普高理科考生為數學、語文、英語。不設專業分數級差,無專業加試要求。
?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梢圆挥桎浫?rdquo;條款的考生,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
第十三條 考生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語語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