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教育部、財政部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精神,啟動實施了“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按照“地方為主、中央引導、突出重點、協調發展”的原則,遴選100所高職院校進行重點建設。4年來,示范建設院校在探索校企合作辦學體制機制、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單獨 招生試點、增強社會服務能力、跨區域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引領了全國高職院校的改革與發展方向。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創新高等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機制,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全面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更好地適應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建 設人力資源強國發展戰略的需要,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教育部、財政部決定繼續推進“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擴大國家重點建設院校數量,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職建設院校,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更好地發揮高職院校在培養高素質高級技能型專門人才,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建設學習型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項目旨在推進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推進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 業、合作發展,增強辦學活力;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優化專業結構,加強師資隊伍建 設,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深化內部管理運行機制改革,增強高職院校服務 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實現行業企業與高職院校相互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高等職業教育和諧發展。